马某某(2005年出生)不准当公务员! - 北京新闻
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近日发布《关于我区新兵马某某拒绝服兵役的通知》。某某,男,国籍,海港区海阳镇人。 2005年1月出生,2025年3月从海港区入伍,在武警某支队服役。该同事因入伍,因无法适应军队的严格管理和正常的工作、教育、训练,思想发生了变化。他多次提出退伍申请,要求退伍。经过部队、区征兵办、镇干部、家长的反复讨论和教育,以及相关政策、规定和拒绝服兵役的严重后果,他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。 5月16日,一项具体的联合国武警部队将某某带走。马某某拒服兵役行为性质严重,造成恶劣影响。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条例》、《征兵条例》、《河北省集结条例》和《关于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、失信联合惩戒》的规定。为惩戒他人,指导信函建设意见、解决军人拒服兵役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,对拒服兵役的严重失信人员,给予以下处罚:一、将其纳入履行国籍军队义务的严重失信人员名单,实行联合惩戒。 2. 不得担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》规定的文职人员和职员管理的公务员。中华人民共和国,不得招收、聘用为国有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三、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和户籍簿“兵役身份”栏永久标注“拒绝服兵役”字样,自政府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准出国(境)。 4、自发布《政府处罚决定书》之日起,该学生两年内不得办理入学手续。 5、取消义务兵待遇优惠政策。六、对海港区2025年义务兵家属待遇优待标准2倍处以8.64万元(8.064万元)罚款。七、作为反面典型,马某某拒服兵役及受处罚的情况应予举报对社会。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。中华人民共和国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工作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,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。今后,我区依法派遣入伍的士兵,凡拒绝服兵役的人员,将依法严肃处理。